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到城市开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劳务活动的少数民族公民,应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有关部门在场地使用、办理证照、暂住户口等方面应给予优先安排和照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