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通航保障和救助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险要航段、船闸等过船设施水域的通航安全现场监管。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