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对志愿服务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