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第五条有效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对云南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