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严禁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无证收购、加工、经营矿产品,严禁非法买卖、出租、转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