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其中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还应当持有房屋登记上岗证书。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