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第六章 预告登记第五十五条已废止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