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三章 所有权登记/第四节 注销登记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