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