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制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并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作出相应调整。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