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第八条有效任免工作机构应当在主任会议召开前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