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数据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单位应当为国家机关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