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四章 支持和协作第二十九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