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规避行政监督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