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二十六条有效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之前,应当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