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二十五条有效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结果同时书面通知所有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书面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