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奖励。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