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城镇道路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城镇道路功能,促进自治县民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依照自治县城镇道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