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章 初始土地登记第十条已废止申请土地登记,可由土地权利人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其委托书应当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证、认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