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离任审计,是指为明确离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对离任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状况依法进行的审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