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