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房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目、工程性质及补拆迁人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偿安置标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