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第六条有效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