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四条有效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