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治理。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从滇池取水缴纳的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三)贷款、捐款、赠款;

(四)其他资金。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