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拒绝称重检测的,处三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