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有效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车货总重超过称重设备标定限值等无法用称重设备检测的,可以采用量方测算的方法检测认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