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监督,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