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引种、推广,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