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司法鉴定人第十八条已修改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经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同意,司法鉴定人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未经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同意,司法鉴定人不得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