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