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四章 森林资源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采伐林木应当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采伐方式和期限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宅基地范围内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