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夫妻离婚时,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男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离婚的,受害妇女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