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二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女学生的救助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