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执收单位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领。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领用、保管、缴销、审核等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