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二章 设立第九条有效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其办学的性质、层次、类别相符;民办学校的名称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