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拨付相应的生均公用经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