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