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石屏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