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从事石屏豆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应当实施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排放。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