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发展和保护第十一条有效石屏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石屏豆制品的宣传和推介工作,弘扬豆制品文化,支持开展石屏豆制品文化的发掘、整理、研究活动。石屏县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开发、推广石屏豆制品文化旅游,提升石屏豆制品知名度。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