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占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退还侵占场地,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