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燃料、水、电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兼顾,公平对待。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