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开展有关无偿献血、预防与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知识的教育和公益性宣传。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献血和血液知识的教育。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