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林业资源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木材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的各种证件和票据,严禁伪造、买卖和转让。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