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第三章 教育结构第二十条已修改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一)各县办好一至二所示范性的职业技术学校;(二)普通中学应积极推行高中后、初中后、小学后或初二、高二年级分流的职业技术培训;(三)中等专业学校应根据本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并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短期专业技术培训班。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