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已修改州、县民族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参与拟定民族教育发展计划;(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办好寄宿制、半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和民族班,发展民族教育;(三)参与农村扫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