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