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依法实施离任审计的结果,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和组织考核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工作情况的依据。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