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管辖第十四条已废止市属大型企业和直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离任,由市审计机关负责审计。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